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8年玉树州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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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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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树州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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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做好2018年全州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及州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建设理念,顺应广大农牧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农牧区垃圾、污水、厕所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为主攻方向,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种资源,不断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牧区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整体提升农牧区人居环境水平,建设宜居宜业的高原美丽乡村。
(二)目标任务。按照“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要求,继续在全州农村牧区实施13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其中,玉树市?2个、称多县3个、囊谦县3个、杂多县3个、治多县1个、曲麻莱县1个(详见附件1)。
(三)各级财政资金安排。省级财政安排1690万元补助资金,每村平均补助130万元,州、县安排2600万元补助资金,每村补助200万元,州、县财政各承担50%,用于全州13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县级政府可根据村庄大小和建设需求进行统筹安排,专项用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州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玉树州高原美丽乡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详见附件1)。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强化规划引领。各市、县住建部门要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全面完成建设村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经玉树州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机构组织审查并备案后,按规划组织建设。村庄规划要统筹安排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和建设时序,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建设理念,注重自然山水、乡土气息、乡村风貌,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文化传统;要尊重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贴近村庄实际,符合村情村貌,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审查备案情况将作为各市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补齐设施短板。各市、县要紧密结合《青海省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各类涉农涉牧项目资金,全面提升建设村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水平,加快补齐“水、电、路、网”等设施建设短板。积极实施人饮安全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大乡村水源水质监测和饮用水源保护地监管,全面解决建设村饮水安全问题;积极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建设村通村组道路硬化率要达到95%以上;积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加快农牧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宽带网络覆盖率达100%;村民活动广场建设要统筹考虑村民活动、休闲健身、防灾避灾、农作物晾晒、公共停车等综合功能;推进村庄亮化工程,建设村主干道及公共活动场所应科学设置照明设施,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要研究制定公厕和户用厕所建设标准和运营维护制度,统筹推进农牧区公共厕所建设,实现建设村村村有公厕,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推进农牧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
(三)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同步开展建设村“三清、五改、治六乱”(三清:清垃圾、淤泥和路障;五改:改造水、路、厨、厕、圈;治六乱:治理柴草乱堆垛、棚圈乱搭、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畜禽乱跑)活动,有序推进村庄整体环境整治。具备条件的建设村,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绿色村庄创建活动。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基础上,推进“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坡荒地)和裸露地块绿化或四季种菜,保护山水林田湖草和乡村风貌,提升田园景观风貌,使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同时,要动员村民及时整理农家庭院、房前屋后、墙根角落的家什杂物,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确保庭院环境整洁有序,与周边景致和环境协调一致。推进建设村垃圾处理全保洁、全收集、全处理,健全“户集、村收、县(乡)集中处理”的村庄环境管护长效机制,确保长期稳定运行。
(四)完成危旧房改造。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应尽可能做到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全覆盖。各市、县要结合扶贫攻坚工作,把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作为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农村危旧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加强基层乡镇建设管理人员配置,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充分发挥村“两委”及村民监督作用,加强技术指导与质量管理,严格检查验收,确保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要进一步优化户型设计,完善使用功能,提升居住品质,做好建筑风貌管控,实现与周边山水林田景观整体协调,彰显地方特色和乡村风貌。
(五)大力发展乡村产业。要树立经营美丽乡村、共享美丽乡村的理念,注重发挥自然山水等优势,积极培育休闲农牧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分类引导产业发展。美丽乡村示范村要注重打造特色产业,结合示范村的实际,依托集体经济组织,树立“一村一品”;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要挖掘地域文化特色,引导发展乡村文化体验游;其他村庄要因势利导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牧民致富增收。推进乡村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文明新风,保护传承建筑文化、民间文化、农耕(游牧)文化等乡村文明。
(六)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在着力解决建设村环境突出问题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农牧区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县级层面着重于建立压实责任、制定管护标准、指导督促检查和落实管护经费。乡镇层面着重于建立人员稳定、经费保障的村镇建设管理队伍或专职管理员,具体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居环境调查、农房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检查指导等工作。村庄层面着重于建立人员固定、职责明确、全天候保洁的村庄环境保洁员队伍,具体负责村级公共场地、公厕运营维护及公共设施管护等工作。鼓励各市、县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治理垃圾污水的统一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牧民付费、乡镇补贴、县级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分类指导推进。各市、县在编制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时,应当结合我州实际综合分析各个建设村现状情况和工作基础条件,认真筛选,分类提出“基本整洁型、整治提升型、美丽宜居宜业示范型”三种类型建设村。其中,玉树市、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各确定1个美丽宜居宜业示范村,并上报州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年终绩效考核将按照县级负责基本整洁村、州级负责整治提升村、省级负责美丽宜居宜业示范村的分级考核机制分类确定考评指标进行考评,经考核达到省级美丽宜居宜业示范村创建标准的将作为推荐进入建设部改善人居环境示范村入选名单,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也将给予适当奖补。
(二)先行连片推进。各市、县要在实施今年13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的同时,提前谋划,先行启动建设一批高原美丽乡村,结合旅游片区、国省道沿线等区位优势,将高原美丽乡村从分散建设向区域连片整体推进,重点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及农牧区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
(三)落实共建责任。各结对共建单位和建设村要本着落实十九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高度,结合党政军机关和有关单位定点扶贫要求,积极对接协调,扎实开展结对共建工作。2018?年安排26个州直单位、州级企事业单位结对共建高原美丽乡村(详见附件2)。州级以下结对共建单位由县(市)级政府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发挥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机构作用,统筹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县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做好项目整合和政策配套衔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完善监管措施,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按确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村庄建设。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加大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坚决防范和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
(二)拓宽资金渠道,确保项目建设。各市、县要在保证财政补助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市、县政府要按照“投向不乱、用途不变、整合捆绑”的原则,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和涉农项目整合力度,最大限度将住建、水务、林业、农牧、环保、广电、民政等部门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到项目村,及时跟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推进村庄美化、亮化、净化。确保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实效。同时,完善投融资机制,积极利用政策银行金融贷款、政府购买服务以及PPP模式,推动高原美丽乡村和农牧区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建设。各结对共建单位要继续加大结对共建帮扶力度,确保共建质量效果。
(三)突出村民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实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等权益。尊重村民意愿和村庄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五共”工作推进机制,大力开展“技术下乡”,为农牧区群众在建房、保护环境、致富增收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进一步激发农牧民自觉参与家乡建设的内在动力。
(四)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做好群众发动工作,动员群众自觉参与家乡建设。要加大高原美丽乡村的宣传力度,注重选树典型,交流经验做法,展示取得成效,营造浓厚工作氛围。使全社会积极响应,支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五)强化督促落实。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将纳入全州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对全年工作进展缓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州目标考核的地区,将严肃追究党委、政府“一把手”领导责任,并将对有关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1.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18年玉树州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及省级结对共建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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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地区或单位
|
村庄个数
|
省级补助标准(万元)
|
州级补助资金(万元)
|
县级补助资金(万元)
|
补助总额(万元)
|
备注
|
全州
|
13
|
1690
|
1320
|
1300
|
4310
|
?
|
玉树市
|
2
|
260
|
200
|
200
|
660
|
?
|
称多县
|
3
|
390
|
300
|
300
|
990
|
?
|
囊谦县
|
3
|
390
|
300
|
300
|
990
|
?
|
杂多县
|
3
|
390
|
300
|
300
|
990
|
?
|
治多县
|
1
|
130
|
100
|
100
|
330
|
?
|
曲麻莱县
|
1
|
130
|
100
|
100
|
330
|
?
|
玉树州高原美丽乡村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
|
20
|
?
|
20
|
工作
经费
|
?
?
附件2
2018年玉树州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及省、州结对共建单位名单
序号
|
村庄名单
|
省直单位、中央驻青单位、驻军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
州级单位
|
?
|
玉树州(13)
|
共建单位(11)
|
共建单位(26)
|
(一)
|
玉树市(2)
|
共建单位(2)
|
?
|
1
|
巴塘乡岔来村
|
省公安厅
|
州政府办公室、玉树农商银行
|
2
|
仲达乡歇格村
|
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州林业局、州电力公司
|
(二)
|
称多县(3)
|
共建单位(2)
|
?
|
1
|
拉布乡吾海村
|
西宁海关
|
州农牧科技局、州住建局
|
???2
|
称文镇白龙村
|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
|
州水利局、州联通公司
|
???3
|
珍秦镇杂麻村
|
?
|
州发改委、州国税局
|
(三)
|
囊谦县(3)
|
共建单位(2)
|
?
|
1
|
白扎乡生达村
|
省交通运输厅
|
州经商委、州环保局
|
2
|
吉曲乡加麻村
|
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
|
州扶贫局、州地税局
|
3
|
吉曲乡山荣村
|
?
|
州旅游局、州移动公司
|
(四)
|
杂多县(3)
|
共建单位(2)
|
?
|
1
|
昂赛乡热青村
|
中国财产保险青海分公司
|
州广电局、州公安局
|
2
|
查旦乡达谷村
|
省安全生产监督局
|
州交通局、农业发展银行玉树分行
|
3
|
莫云乡巴阳村
|
?
|
州财政局、州电信公司
|
(五)
|
治多县(1)
|
共建单位(1)
|
?
|
1
|
索加乡牙曲村
|
中石化青海石油公司
|
州民政局、邮储银行玉树分行
|
(六)
|
曲麻莱县(1)
|
共建单位(1)
|
?
|
1
|
巴干乡麻秀村
|
省三江源保护区管理局
|
州委办公室、农业银行玉树州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