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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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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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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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近年来,全州持续加大厕所建设投入,城镇乡村、旅游景区、交通沿线、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公共厕所初步实现覆盖,设施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但还存在数量不充足、环境卫生不达标、配套条件不完善等问题。小厕所连着大民生,关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厕所革命”三年方案的通知》(青办字〔2018〕9号),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全面推进玉树州“厕所革命”进程,加快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及《青海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突出问题,把“厕所革命”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多措并举,下大气力解决厕所标准低、数量少、卫生差、管理缺等问题,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带动整个社会文明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有序推进,全面覆盖。立足解决群众最基本、最迫切的如厕需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进城镇及农牧区公共厕所、农牧民户用卫生厕所、旅游线路及景区厕所、交通沿线及主要交通节点厕所、加油加气站厕所及公共服务机构厕所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各类厕所等级水平,统筹考虑特殊人群和男女厕所比例,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要。
(二)政府引导,各方参与。采取省级引导补助、地方落实配套、企业加大投入、农户自筹自建等多种方式加大投入,通过政府社会协同发力,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参与厕所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城乡各类厕所建设标准化、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能力水平。
(三)量力而行,分类施策。充分考虑各级各方面财力水平及群众自筹能力,在解决现有厕所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在不增加农牧民负担、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的情况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宜改则改,适度新建,全面提升厕所建设质量与管理服务质量。
(四)建管结合,创新机制。厕所规划建设过程中,要同步考虑厕所运营、管理等问题,明确管理责任,探索“以商管厕、以厕养厕”新模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厕所建设管理,通过获取合理利润,建立完善厕所管理工作新机制。
三、目标任务
自2018年起,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规范标准、资金补助、政策引导等手段,政府补助、企业投入、群众自筹等方式,改造一批、新建一批卫生厕所。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州厕所数量充足、分布合理、功能实用、管理有效、环保卫生、如厕文明的目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后所有公用设施都要实现与厕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一)城乡公共厕所。实现市(县)、乡(镇)、村三级公共厕所全覆盖,其中,具备供排水条件的乡(镇)及以上公共厕所全部实现水厕化,暂不具备水厕建设条件的旱厕全部实现无害化、卫生化。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实现全覆盖。
(二)农牧民(含宗教教职人员)户用卫生厕所。加快淘汰传统落后的户厕,有条件地区实施旱厕改水厕工程,无条件地区推广有应用前景的新型卫生旱厕。全省农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总体普及率达到85%。未脱贫地区卫生厕所按脱贫攻坚任务进度要求同步建成。
(三)交通沿线及主要交通节点厕所。加大设施投入,基本实现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两小时如厕,加油、加气站公共厕所全覆盖,已建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厕所全部实现标准化。
(四)旅游景区景点厕所。加快改造新建步伐,实现全省所有A级旅游景区厕所达标,非A级旅游景区厕所全覆盖。
(五)公共服务机构厕所。重点改造新建乡(镇)及以下医疗卫生、民政福利、体育场所厕所,统筹推进教育机构厕所建设,实现主要公共服务机构卫生厕所全覆盖。
(六)宗教活动场所厕所。通过改造新建,实现各类宗教场所厕所全覆盖。
四、责任分工
(一)城乡公共厕所
科学制定公共厕所建设规划方案,明确公厕布局选点及分类形式。城市新区要将新建公厕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公共厕所,重点考虑旱厕及设施老化公共厕所维修改造。加快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厕冲水系统、照明系统。到2020年,完成389座城乡公共厕所建设任务,其中城镇公共厕所227座,农牧区公共厕所162座。(各市县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州住建局牵头会同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开展监督指导;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做好协同配合)。完成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80座公共厕所建设任务。(各市县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州经商委会同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开展监督指导)
(二)农牧民(含宗教教职人员)户用卫生厕所
结合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农村环境整治等工程建设,统筹各类资金,加快淘汰传统落后的户厕,大力推进旱厕改水厕工程,推广新型旱厕,推进农牧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实现农村牧区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覆盖。到2020年,完成2.45万座户用厕所建设任务。(各市县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州卫计委牵头会同州住建局、州民宗委、州环保局配合并开展监督指导;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农科局、州国土局做好协同配合)
(三)交通沿线及主要交通节点厕所
1.?国省干道沿线厕所。统筹考虑交通沿线重要节点及交叉路口选点布局,按车辆行驶2小时设1座厕所,加快推进干道沿线厕所建设。到2020年,完成16座沿线厕所建设任务。(州交通局为实施责任主体;州住建局会同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开展监督指导,州国土局、各市县政府做好协同配合)
2.?加油(气)站厕所。对现有加油(气)站厕所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给排水等配套设施,规范保洁、便民服务等措施。到2020年,完成中石油加油站1座站点厕所建设改造任务。完成地方企业加油站41座厕所建设任务。(中石油青海销售公司玉树分公司为中石油加油站实施责任主体;各市县政府为本地区企业加油加气站责任主体;州经商委牵头会同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开展监督指导,州国土局做好协同配合)
(四)旅游景区景点厕所
1.??A级旅游景区厕所。按照地域文化特色和生态环保理念,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布局完善、结构合理、清洁卫生的旅游厕所。到2020年,完成A级旅游景区标准化厕所20座厕所建设任务。(各市县政府为本地区实施责任主体;州旅游局牵头会同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州三江源办开展监督指导;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做好协同配合)
2.?非A级旅游景区厕所。非A级早区全面配建卫生厕所,其设计、建设与改造要与当地文化元素、地域特色相融合,做到环保、便捷。到2020年,完成14座非A级旅游景区厕所建设任务。(各市县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州旅游局牵头会同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州三江源办开展监督指导;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做好协同配合)
(五)公共服务机构厕所
1.?教育机构厕所。开展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厕所建设,完善已建管网等外部配套设施。到2020年,完成43座厕所建设改造任务。(各市县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州教育局牵头会同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开展监督指导;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做好协同配合)
2.?医疗卫生机构厕所。达标建设乡(镇、社区)卫生院卫生厕所,完善相应设施,防止对周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到2020年,完成49座乡(镇、社区)卫生院厕所建设任务。(各市县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州卫计委牵头会同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开展监督指导;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做好协同配合)
3.?民政福利机构厕所。充分考虑老人、小孩、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需求,新建改造老年养护院、荣誉军人休养院、光荣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厕所,提高特殊群体如厕的便利性。到2020年,完成38座民政福利机构厕所建设任务。(各市县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州民政局牵头会同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州住建局开展监督指导;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做好协同配合)
4.?体育场所厕所。对乡(镇)及以下体育场所不达标厕所进行标准化改造,完善配套冲水系统、排放系统等。到2020年,完成18座乡镇及村级体育场所公厕建设任务。(各市县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州文体局牵头会同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州住建局开展监督指导;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做好协同配合)
(六)宗教活动场所厕所
统筹考虑全州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对具备给排水条件的寺院设置水厕;其它不具备外部条件的寺院设置卫生厕所。到2020年,完成245座寺院厕所建设任务。(各市县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州民宗委牵头会同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州住建局开展监督指导;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做好协同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州长任组长,各副州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教育局、州卫计委、州环保局、州农科局、州国土局、州民政局、州经商委、州文体局、州民宗委、州旅游局,中石油玉树销售公司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县)对照州级领导小组设置,设立相应领导机构,上下协同,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州、市(县)两级财政切实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州发改委要做好省级引导补助资金衔接落实工作,确保厕所建设的基本资金需求。鼓励各市(县)统筹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农村环境整治等各类资金,通过省级以奖代补、地方配套、部门自筹、企业投入及农牧民自筹等多种方式保障资金投入。同时,探索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厕所建设及运营,鼓励农牧户对自有厕所进行提标改造。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县、州级相关部门及单位要按确定的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督指导责任及协同配合责任。各主体责任地区和单位要把推进“厕所革命”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力推进,要做好厕所的布局规划,统筹考虑因地、因时、因区、因人群等因素,科学测定厕所辐射服务半径,并按照参考标准(详见附件2)相关内容,合理建设各类厕所。各监督指导单位要按部门职能及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厕所建设涉及城乡规划、建设标准、卫生标准、污废处理、水电配套等方面的政策并扎实开展工作。各协同配合单位要在用地落实、项目审批、计划安排等方面做好统筹,全力支持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州政府审定的方案下达年度任务,对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奖补先进,惩治落后。
(四)提升管理水平。各市、县政府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建立完善厕所管理工作机制。通过签订公共厕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设立厕所“所长”等方式,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加大日常运维及人员经费保障投入,鼓励在旅游旺季、重大节假日、大型节庆活动期间设置移动厕所。鼓励和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厕所向居民游客免费开放实现共享。在景区、城市公共场所、商贸流通场所等区域的厕所,要通过指示牌、地图指引、手机查询等手段,方便群众如厕需求。
(五)注重宣传引导。鼓励各界人士建言献策,充分调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厕所革命”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及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通过设置专栏、专题、专访,开展解读等多种方式,持续宣传“厕所革命”的重大意义,聚焦热点,宣传亮点,进一步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及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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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玉树州各类厕所建设标准及单位造价参考标准;
2.? 玉树州“厕所革命”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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