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关于在全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3月1日
关于在全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四次会议精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打好“第一仗”、实现“开门红”,决定在一季度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十三届三次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和州委十三届四次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五四”战略为主抓手,对照州委全会和州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安排,坚持稳字当头、改字为重、攻字不懈、民字在心,进一步树牢攻坚意识、聚焦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一项目标任务一项目标任务抓好落实,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向前推进,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全年目标看首季,开好局起好步才能走得稳、走得远。在全州开展新一轮“百日攻坚”行动,要坚持把握以下几点:一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和州委十三届四次会议精神。这是全州政府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要带着信仰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好的学风学,不断在“结合”和“转化”上下功夫见成效,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二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紧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社会主要矛盾在我州的具体体现,紧紧抓住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这个“牛鼻子”,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要坚持不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牢牢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打好精准脱贫、国家公园试点建设两大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聚焦重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和“绣花”功夫,把项目投资、工业运行、生态环保、改革创新、民生实事、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做精做细、落地见效,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搭建供需平台,在全州范围内,面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
牵头单位: 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 州政府相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2.加强主要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城扬尘综合整治,确保全州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
牵头单位: 州环保局、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 各市县政府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小康强基固本。
3.全面开展全州政府性债务督查检查工作,按照《青海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方案,完成2018-2020年玉树州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选定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实施政府性债务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 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 各市县政府
4.细化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督促做好年度扶贫项目选择、方案批复和公示公告等工作,力争全面开工,并逐级完成报备。
牵头单位: 州扶贫局
责任单位: 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各市县政府
5.做好易地撤迁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健康扶贫,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服务活动”,做好“送医送药送健康政策”、义诊大病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 州扶贫局、州发改委、州卫计委
责任单位: 州政府各单位、各市县政府
6.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做好落实《玉树州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工作,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按时限要求推进有关任务。
牵头单位: 州环保局
责任单位: 州政府各单位,各市县政府
7.抓好河长制中期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完善“一河一策”方案。制定《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 州水利局、州环保局
责任单位: 各市县政府
(三) 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8.着力培育实用技能人才,依托玉树州农村牧区信息化主动服务平台,开展农牧业信息主动推送服务和科技培训。
牵头单位: 州经商委
责任单位: 州人社局,州农牧科技局、各市县政府
9.抓好中小企业培育,分解落实年度培育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一企一策”培育机制。
牵头单位: 州经商委
责任单位: 各市县政府
10.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调研,形成调研成果。
牵头单位: 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 各市县政府
(四)科学精准施策,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11.实施“三品”专项行动,制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成长计划。
牵头单位: 州经商委
责任单位: 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等,相关市县政府。
12.推进“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计划,加快农牧区改水改厕步伐。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州旅游局
责任单位: 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水利局、各市县政府。
(五)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步伐,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
13.引导企业对标达标,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效率。推进节能“双控”工作。
牵头单位: 州经商委
责任单位: 州环保局、州统计局、各市县政府
14.深化空间规划体制改革,将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充分纳入空间规划,严格执行《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探索协同编制空间规划的路径和模式。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州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 州经商委、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各市县政府。
15.落实和深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监管、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生态补偿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三江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 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农科局、州林业局、各市县政府。
16.推进三江源二期、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 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各市县政府
17.分解下达2018年退牧还草、三江源二期农牧项目建设任务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完成2017年生态管护员绩效考核工作。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一户一岗”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落实工作。推动《退化草地恢复与保护技术示范》项目实施。
牵头单位: 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 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水利局,各市县政府。
18.落实《青海省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国土绿化任务,编制营造林工程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做好地块落实、种苗调运等春季造林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 州林业局
责任单位: 各市县政府
(六)聚焦社会主要矛盾,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19.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清单,实施民生项目工程,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等四项民生指标标准。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
责任单位: 州政府相关单位、各市县政府
20.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做好大齡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集中开展就业帮扶,促进实现就业。启动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及困难群体帮扶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牵头单位: 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 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各市县政府
21.做好“控辍保学”督导检查工作。加快全州网络教育建设步伐。
牵头单位: 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 州教育局、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各市县政府
22.推进全州广播电视有线、无线、直播卫星融合发展工作。
牵头单位: 州广电局
责任单位: 各市县政府
23.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 州卫计委
责任单位: 各市县政府
24.积极参与全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暨第二届全民健身大会编制赛事活动,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牵头单位: 州文体局
责任单位: 各市县政府
25.继续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开展“送医保入户服务月”活动,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深入推进医疗保险扶贫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倾斜性医保政策全面落实,推进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牵头单位: 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 州财政局,各市县政府
26.完成州对地方社会救助工作的第三方绩效评价考核。落实我州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相关工作。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 州民政局
责任单位: 州卫计委、州残联,各市县政府
27.分解落实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指导各地抓紧落实征地拆迁、规划设计、资金筹集等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 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 各市县政府
28.继续推进“菜篮子”工程,开展设施温棚种植情况督查,加强蔬菜生产区质量安全检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和市场监管工作,做好稳价保供工作,加大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的调运力度,增加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量,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牵头单位: 州农科局
责任单位: 州发改委、州经商委、州市场监管局等,各市县政府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29.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管控,强化风险评估、排查预警、源头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戒毒系统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重视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和矛盾纠纷的处置。
牵头单位: 州公安局、州司法局
责任单位: 州安全局、州政府法制办、州信访局、各市县政府
30.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牵头单位: 州公安局
责任单位: 州司法局,各市县政府
31.完善《玉树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核查、评估、上报工作。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和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检查工作,及时补州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做好冬季公路养护保通工作,不断完善交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 州民政局
责任单位: 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地震局、州气象局,各市县政府
(八)抓好城乡区域统筹,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
32.做好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 州农科局、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 各市县政
33.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 各市县政府
34.完善农牧区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和农牧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深化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大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启动农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启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制定2018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扶持方案。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开展全州村集体经济调查摸底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 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国土局
责任单位: 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等,各市县政府
35.安排下达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督促各市县加快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建设与改造农村电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高原美丽乡村的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 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国网玉树供电公司,各市县政府
36.推进农牧民培育工程。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队伍的培养,完成农牧系列职称申报工作,做好基层骨干农技人员脱产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 州农牧局、各市县政府
37.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牵头单位: 州国土局、州农牧局
责任单位: 州住建局、州林业局等,各市县政府
(九)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38.做好2017年青洽会、藏毯展签约项目落地工作,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工作,抓好今年青洽会,藏毯展前期筹备工作。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州经商委、州文体局等
责任单位: 州政府相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39.做好将2018年光伏容量规模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 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国网玉树州供电公司, 各市县政府
40.争取省水利投资,加快投资分解下达进度。制定年度水利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抓早抓实前期工作,加快审查审批进度,确保开春后适时开复工。
牵头单位: 州水利局
责任单位: 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各市县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攻坚就是要“打硬仗”“啃硬骨头”。
各地各部门要坚定完成今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动摇,强化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落实抓推进,强化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好攻坚行动,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尽快把年度目标任务细化为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每项工作都动起来、干起来,早启动、早推进、早落实,全力确保首季“开门红”。
(二)提升行政效能。要切实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和主动性,始终把过程与结果结合起来,把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实干之风,严格落实“710”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列出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表,以时间倒逼进度,干工作抓铁留痕,抓落实掷地有声,抓紧每一天干好每一天,抓牢每件事干好每件事,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工作落实。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充分应用好“710”工作制度和政务督办系统平台,采取专项督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全程跟踪问效、督办落实,在督查中不断了解掌握新情况,分析研判新间题,推动解决新问题,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层层传导好压力、级级落实好责任,强化激励和惩戒机制,切实把干部的精力集中到抓落实促工作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