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侨爱工程—点亮藏区牧民新生活”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28日
“侨爱工程—点亮藏区牧民新生活”
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侨务援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有关要求,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协调和借助海外华侨华人的力量,在藏区开展“点亮藏区牧民新生活计划”项目,该项目旨在改善藏区农牧民群众看电视条件,丰富文化生活,为藏区的和谐稳定、快速发展和长治久安做贡献。经州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积极争取,落实了“侨爱工程—点亮藏区牧民新生活”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按照以“四个转变”推动“四个扎扎实实”的要求,推动侨务工作创新,服务全州发展大局,通过实施便携式电视机捐赠项目,进一步解决牧民群众“看电视难”问题,更好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丰富藏区群众文化,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助推全面小康建设。
二、承办单位
玉树州人民政府、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范围
为全州2200户无电视机或电视机陈旧损坏的贫困牧民家庭,每户捐赠价值约4000元便携式电视机一台和接收装置一套(含电视机、电视信号接收器及太阳能电源),总价值为880万元。其中,玉树市250台、称多县430台、囊谦县400台、杂多县400台、治多县400台、曲麻莱县250台、江西林场20台、困难侨胞侨眷50台。
前期阶段,各市县政府的协调配合下完成项目受益户调查、筛选、申报、初审、审核公示及上报等工作。
2017年12月初,在玉树市格萨尔广场举行电视机发放仪式,由玉树市提前通知项目受益户250户现场领取,各市县提前安排2至3名技术人员,现场开展安装调试培训工作。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安装调试、登记、组织验收及归档整理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项目领导小组
为确保“侨爱工程—点亮藏区牧民新生活”项目顺利实施,州政府成立“侨爱工程—点亮藏区牧民新生活”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永 祥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乔万玛才仁 州政府秘书长
成 员:吉 才 仁 州政府副秘书长
白 明 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洛松江才 州民政局局长
活 泼 州广电局局长
达 哇 州扶贫开发局局长
久 文 玉树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
蒋 树 财 称多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扎西闹吾 囊谦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康 军 杂多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童 延 林 治多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李 健 曲麻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东 言 正 州纪委派驻州政府办纪检组长
伊 青 州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侨务办公室,伊青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的实施工作。各县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发放要求及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安排,确保项目有序顺利实施。负责举办好本地区发放仪式和受赠群众的电视机运输、安装、验收等工作,并将捐赠项目纳入当地广电系统服务管理。
负责做好受赠户名单核实及发放电视机的登记、领物签字,项目验收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五、发放、安装与维修
(一)电视机发放。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县、乡(镇)、村顺序整体发放。受赠县、乡(镇)、村实行分级公示,县纪委(监察)要加强监督,确保发放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二)电视机安装、调试和维修。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协调便携式电视机中标公司为受赠地区培训安装调试技术人员,由参加培训技术人员免费为受赠群众安装调试,并在州府所在地设立维修服务站,与当地政府签订免费维修协议。
六、项目监管与宣传
(一)受赠电视机监管。电视机发放对象必须为项目前期筛选确定的受益户,不得随意变更或替换。电视机投入使用后,由当地政府进行监管,确保项目户受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捐赠人捐赠意愿,擅自改变电视机的性质和用途。受赠牧民为电视机的使用、管理、维修和保养的第一责任人,不得将电视机进行产权转让或抵押。项目实施完后,各市县政府要及时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上报州政府“侨爱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州政府“侨爱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省政府侨务办公室。
(二)做好宣传报道。各市、县要积极宣传实施该项目对于改善当地藏族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丰富农牧民文化生活的意义,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扶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教育引导广大牧民进一步坚定跟党走的信念。同时,要积极宣传广大侨胞心系祖国发展和家乡群众的赤子之心,增强广大侨胞侨眷的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