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质量工作考核办法》(青政办法〔2017〕136号)和青海省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青质联席办〔2017〕1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州2016—2017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州质量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部门要对照青海省办公厅关于印发的《2016-2017年度市州级政府工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认真做好考核前的各项准备和自查工作,确保质量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到位,结果真实可靠,验证资料齐全。具体任务见《2016—2017年度玉树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考核工作由州政府统一领导,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由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各责任部门全面落实年度质量考核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部门要将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具体领导和责任人,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强化工作统筹。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考核评分细则》中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目标要求,对照考核任务和考核重点,精心组织实施;要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补齐短板,固化根本;要加强信息收集与整理,为迎接省政府考核奠定基础。
(四)严格时限节点。请各责任单位于2017年8月21日上午12时之前完成自查梳理,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考核年度总体质量工作情况,定量目标完成情况,定性质量措施落实情况,对否决项的说明,以及质量工作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促进供给侧改革,提高地区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案例,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优惠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的数据,质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将自评报告(电子版)和相关验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8月22日前完成资料整理,汇总形成玉树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自评报告报省政府考核组。
附:2016-2017年度玉树州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表
联 系 人:昂拉毛 江小平
联系号码:18909762505 1330976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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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