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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327000002/2017-00160 文  号: 玉政﹝2017﹞93号
主题分类: 10、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12/1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2017-2018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玉政﹝2017﹞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控辍保学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各级政府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重要体现。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最大限度减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流失。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通知》(青政办〔2015141号)、《玉树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玉政办〔2017265号)精神,州政府决定开展2017-2018年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共同推进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的完成,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降低辍学率。确保全州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以上,小学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初中阶段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80%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少年100%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律责任,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长:  太  州政府州长

  长:  祥  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员:扎西才让  州政府副州长、玉树市政府市长

     江永尼玛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洛  州教育局局局长

       邦  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洪  州公安局副局长

       加  州民宗委主任

     洛松江才  州民政局局长

     昂文达哇  州扶贫开发局局长

       明  州司法局局长

       伟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梅  州文体局局长

       泼  州广电局局长

       群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艾尼阿更  称多县政府县长

       格  囊谦县政府县长

       河  杂多县政府县长

       阳  治多县政府县长

     尼玛扎西  曲麻莱县政府县长

       索  州教育局副局长

       军  州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由周明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布索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控辍保学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基本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同时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

  (一)各市县党委政府:对本辖区、本市县户籍控辍保学工作负主体责任,控辍保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面临的重大问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搞好依法控辍、行政控辍。

  (二)乡镇党委政府: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包村负责,干部包社包户,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包村,乡(镇)、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要将控辍保学工作捆绑到乡镇领导、驻村干部和行政村三大主干身上,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人,形成乡(镇)、包村部门、学校齐抓共管的控辍保学工作格局。

  (三)村社居委会:村委会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学习,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依据村规民约给予处理,确保本村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将其纳入年终考核,与待遇报酬挂钩。

  (四)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研究解决控辍保学的新方法、新思路。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教师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能够安心专注于学习。及时对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劝返工作,确保学生不辍学。每年的3月和9月为控辍保学月,开展系列活动,州教育局制定具体方案,各县教育局要按照控辍保学双线三包责任制,实行局领导班子包片、机关干部兼职督导员包联系点、各学校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老师包学生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人。

  (五)政府督查室: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六)政府教育督部门:负责控辍保学数据统计、档案建设,对各市县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村社,组织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并定期向州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责任区督学建设,把控辍保学作为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学校报告辍学情况,责任督学必须要同时签字。

  (七)中小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及时向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辍学学生情况,做好辍学生家访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

  (八)劳动、公安、司法、财政、宗教、扶贫等政府工作部门:根据《玉树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玉政办〔2017265号)精神,认真履行实施义务教育中所担负的职责,依法控制辍学。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市县自查劝返。2017121日至20171215日。全面排查辍学生情况,登记造册、摸清去向、下发返学通知书、制定辍学生劝返方案,并扎扎实实组织劝返。1216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州教育局和州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州级督查。20171216日至2018110日。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六市县,通过看、查、访、议的方式,对各市县从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指标控制、教育行为、日常监控、综合治理六个方面全面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劝返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2018111日至315日,各市县根据自查、州级督查梳理出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辍学生全面复学接受义务教育,320日前各市县政府向州教育局和州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州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上报州政府。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2018316日至20181231日,抓好春秋学期控辍保学工作,全面巩固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成果。专项行动结束后,控辍保学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州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春秋两季开展严格专项督导。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负责制。切实履职,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双线目标责任制,实行县市长包乡镇、教育局长包学校、乡镇长包村包社、村两委班子包社包户、校长包班级、教师包学生、家长包子女,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到人,严格执行控辍保学工作的七项制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报告制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市(县)乡(镇)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各相关单位对任期控辍保学工作实行终身负责制。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入学率达标,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州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排查。各市县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乡镇党委政府、各中小学全面排查2009年以来辍学学生,特别是2016-2017学年辍学学生,摸清辍学时间、辍学原因、辍学去向,登记造册,建立辍学学生台帐,排查工作一个不漏,一个不少。

  (三)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劝返。各市县政府要成立由政府牵头,公安、司法、教育、宗教等部门参加的教育执法组来具体开展依法控辍工作,做到应返尽返,2016-2017学年辍学学生要全部返校学习。一是依法开展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并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经劝返仍不复学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返复学通知书》,组织相关单位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二是对去向不明学生,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对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县法院依照《义务教育法》给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呈送传票,告知家长不送子女上学是违法行为,并限期返校复学;三不定期对网吧等营业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顿;四是杜绝义务教育年龄段儿童入寺。

  (四)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保障。一是要各级政府要整合教育资源,保障工作经费,做好返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做到吃在学校解食忧,住在学校受关爱,学在学校长知识,乐在学校感幸福。二是要保证教育教学。辍学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原则上编入原年级就读,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做好教学辅导工作。辍学时间超过3个月的,建议安排在下一年级就读,直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年龄超过15周岁的,可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实行春季招生,补习半年文化基础知识,学习2-3年专业技能。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开展学生家访工作,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贫困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再次辍学。三是要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学生德育活动和各项兴趣活动,帮助辍学返校学生、学困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激发其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四是要加强学籍管理。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要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并且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建立辍学生信息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共享、联动机制。

  (五)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广泛宣传实施控辍保学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法规,积极推广控辍保学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各市县政府、各乡镇、各学校要在公路沿线、社区广场、校园周边等地点,通过标语、板墙报、宣传单、宣传栏、文化文艺活动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网、学校网站、黑板报、班队会、校园集会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控辍保学工作。从而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学校互动的良好局面,推进控辍保学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六)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督查。各市县、乡镇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学校、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州政府关于控辍保学的四项制度。3天未到校的学生经学校家访无果的,学校1天内上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教育部门,乡镇政府3天内需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并入户劝返,7日内辍学学生必须返校复学。州人民政府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州2018年度目标管理重要考核内容,州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市县政府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查。州县政府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控辍保学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督导评估体系,实行一票否决。要积极发挥职能,组织州级督学,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控辍保学专项督导,督导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

各市县政府要积极开展无辍学乡、无辍学村社、无辍学学校创建活动,进行挂牌表彰。州政府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市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我州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辍学率超标的市县政府严格按照《玉树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跟踪问责。

 

 

   201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