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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租赁玉树LNG
国有资产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18年01月12日    

为了进一步发挥玉树租赁资产的环保和社会效益,加快玉树地区用能结构调整步伐,提升清洁能源的利用率,尽快实现恢复生产和运营能力,将玉树LNG资产面向玉树州内租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

玉树LNG等资产建于2010年,总投资约1.3亿万元。玉树LNG 资产分别坐落在玉树市果青村和西宁市湟中县西堡镇佐曙村。玉树市果青村经营销售场所占地面积约103亩,设备和厂房;西宁市湟中县西堡镇佐曙村经营销售场所占地面积约4695.86㎡,设备和厂房(含槽车)。

二、承租条件及要求

一)承租玉树LNG国有资产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经营液化天然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资质的玉树州内企业。

2.资金实力雄厚,资产抵押能力强,有高于玉树LNG全部资产(含玉树LNG、湟中加气站及槽车停车场、格尔木槽车)的实物或资金作为抵押。能在后期以玉树市为主的能源市场建设中有较强资金投入能力。

3.企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现象和不良信用记录。

4.气源来源合法且相对稳定,能保证玉树天然气市场供应。

5.在经营过程中能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能维护公共利益,能以政府指导价或者是低于市场价(保本微利)经营。

6.具有较高诚信和管理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运行安全。

7.为了便于政府监管,抵押实物须在玉树州内,州外资产不作为抵押物。

对在玉树经营液化天然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五年以上、经验丰富、投资能力强、信誉良好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承租企业要在3年左右的时间内完成以下工作:

1.获得承租经营权后牵头编制《玉树州天然气发展规划》、《玉树州天然气入户规划》并得到州人民政府的批准。

2.承租企业必须在政府要求的时间内率先在玉树市区开展并完成城市燃气供应试点工作,内容包括完成天然气入户支线管网铺设及户表安装、企事业单位、供暖工程管网接驳。

3.编制州府所在地煤改气方案,提高清洁能源的利用率。

4.在与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后,承租企业与州直相关部门适时启动称多、囊谦、杂多、治多和曲麻莱五个县的撬装供气工程。

5.承租企业负责全州液化天然气站、入户管网日常运维,保证主管网、分支管网、入户管网的安全运行。

三、报名须携带下列证件

1.真实有效的企业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燃气经营许可证;

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 道路运输许可证; 

6. 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近期利润表;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8112日至118(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接受报名。地点:玉树州政府行政中心西楼2楼玉树州发改委能源科(不受理电话报名和企业法人委托报名)。

联系人:巴桑旦周   联系电话:  09768812656

索朗涌霈   联系电话:  09768810041

罗松才仁   联系电话:  09768810041

五、审查确定

报名结束后,州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承租者资质、具备的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并提出承租企业名单报州政府有关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批。

 

 

  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