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立法质量,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的可行性、针对性、实用性,5月18日,州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论证会,对《玉树藏族自治州石刻保护管理条例(草案)》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草案)》《玉树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三部法规规章进行论证。
论证会上,州党政常年法律顾问就条例规章制定修改的必要性、可行性、起草过程、涉及的主要问题等做了简要说明。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对三部法规规章进行充分讨论,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相关部门负责人、街道办(村社)负责人、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等共提出意见建议50余条,达到充分论证的目的。
州政府法制办主任王永岬主持会议,州人大副主任李毅、州政协副主席马生堂应邀参加会议。州委法规科及州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州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玉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玉树市部分街道办和村社领导、州党政常年法律顾问共37人参加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