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于2016年11月25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正式实施。为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全面推进依法治疫,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3月1日,玉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现场宣传活动,州农牧局主管局长到场督促宣传。此次活动旨在宣传:1、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持续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2、在《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法制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把《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宣传人员向群众讲解了包虫病及其传播方式、预防机制等相关知识,向老百姓散发了包虫病知识宣传资料及吡喹酮药品。活动中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宣传资料10000余份,《包虫病知识》宣传资料1000余份,伊维菌素驱虫药300瓶,接受现场咨询2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