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祥同志在第二次全州地方志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5月26日)
同志们:
这次全州地方志工作会议是州委、州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第二轮州志修编工作的安排部署会。在这里,我首先代表州委、州政府向长期奋战在修志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对省志办领导和修志专家莅临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自2009年8月第一次全州地方志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州及各市、县相继出台了有关加快地方志编纂工作的一系列措施、办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第二轮两级志书编修有序推进、年鉴编纂逐步覆盖、专志编纂进度加快。刚才,朱学义同志总结了“十二五”以来我州地方志工作取得的成就,对今年和“十三五”时期全州地方志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我都同意。一会儿,省志办领导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编纂地方志是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重要事业,地方志工作已成为全面反映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伟大成果的一项系统工程。加快推进地方志事业发展,对于弘扬民族文化传统,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修志编鉴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社会内容越来越丰富,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仅靠地方志办公室是难以完成繁重的志书编纂任务。只有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才能把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全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玉树提供不可替代的精神动力、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志书编纂任务
《青海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实现省、州、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这个“两全”目标是必须做好、必须完成的任务,在这个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马虎,更不能拖全省的后腿。
(一)加快修志编鉴进度。2015年9月,我们对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由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编纂委员会主任,这充分说明了州委、州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根据《青海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二轮三级志书编纂工作倒排时间计划表>的通知》要求,我州第二轮州志和称多等五县县志剩余编纂时间非常有限、压力很大。为此,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心。一是加快第二轮州志修遍工作进度。按照“两办”《关于开展<玉树藏族自治州志(1996-2015)>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第二轮州志编修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倒排时间,全力推进,确保到2019年12月完成州志出版任务。各县按照《称多县志》2016年10月出版、《囊谦县志》2017年12月出版、《杂多县志》2016年8月出版、《治多县志》2016年6月出版、《曲麻莱县志》2018年7月出版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规划任务及目标按期完成。二是加快年鉴编纂工作进度。2014年11月,“两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玉树州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就《玉树州年鉴》编纂组织工作、年鉴文稿撰写、年鉴组稿提出了明确关要求。截至目前,全州地方综合年鉴出版的有5部,其中州级综合年鉴《玉树藏族自治州年鉴》自2012年起以每年一鉴的形式连续出版4 部,县级综合年鉴仅《囊谦年鉴(2014)》出版。根据全省第六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已经启动年鉴编纂的地区要在规范年鉴编纂、提高质量上下工夫,逐步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还未启动年鉴编纂工作的地区,要把2016年作为启动年,组建相应的机构和队伍,着手谋划和启动年鉴编纂工作,并按照第一年谋划启动、第二年规范提质、第三年达标的思路,力争到2018年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三是加快4?14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进度。2012年6月,州政府启动了《玉树州4?14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时至今日已经过去近四年,但多数篇目仍然未形成初稿,主要原因是有的承编牵头单位对此项工作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或迟迟不报送资料,或报送的资料不符合编纂要求,致使编纂工作进展缓慢。希望各承编牵头单位和承编单位严格按照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梳理、搜集、汇总和提供工作,使抗震救灾志早日问世。
(二)提高质量,注重应用。各地区、各部门撰稿人员力求真实、全面、准确、客观地掌握第一手资料,任何工作环节上的粗枝大叶都是不允许的,要严格按照志书稿件的要求和特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潜心研究,保证质量,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年度工作的看点和亮点都能尽收其中,做到广覆盖、无遗漏、有价值,使志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真正发挥志书“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宣传,切实做好读志用志工作,推动地方志文化进机关、进牧区、进社区、进校园,让地方志成果在领导决策、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推进修志工作
地方志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工作要求高。在玉树这样一个欠发达地区开展地方志编纂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多,实现玉树州地方志事业的科学发展,更需要各级领导去重视、关心和支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都要不断加强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更加自觉地把地方志工作视为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要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并有一位领导同志分管这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地方志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和地方志工作部门的安排部署,积极研究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规划,在修志部门的协调下,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本着对历史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开展此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努力形成推动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的整体合力。
(三)保证经费,改善条件。修志经费的足额及时到位是保证完成地方志工作任务的重要条件。各地、各部门要在经费、办公设施等方面为地方志工作提供保障。州市、县政府要将地方志业务经费分别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且要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拨付到位。
(四)加强督查,推动落实。各级职能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地方志工作督查通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集中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特别是州直各部门、省驻玉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地方志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一)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与完成地方志工作任务相适应、并能长期发挥作用的编纂委员会,政府主要领导应担任编委会主任。县级以上地方志机构统一命名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各级政府已有的地方志机构要保持稳定,只有机构没有人员或人员不足的要尽快抽调、补充落实。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队伍建设,按照健全机构、稳定队伍、充实力量、提高素质的要求,积极改善地方志工作队伍成长环境,在稳定现有队伍的基础上,聘请专家、学者和离退休老干部充实到修志队伍中,根据需要配齐配强修志工作班子。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解决修志机构编制、经费条件等方面的问题,为地方志工作部门办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始终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做到不畏清苦、淡泊名利,勤奋工作,在地方志工作战线上不断做出更大的成绩。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改善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水平,保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地方志书和年鉴编纂以及专志编纂任务。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地方志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力拼搏,开拓创新,积极投入到地方志工作中,为我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